我直直地看着他,心里在说,我当然知道你叫朱道枫。十年前就知道了!
“幽兰……”他又点点头,似乎对这个自作主张给我起的名字很满意,“你不必太拘谨,大家碰到一起是缘分,希望我们相处愉快。”
事情进展到这一步已经是很顺利了,我离我的目标越来越近,在后来的很长一段时间内,我都在为怎么杀了他而伤透脑筋。
到底怎么样才能杀了他呢?十年来,我从来都只考虑怎么接近要杀的人,却不知道真正要去杀一个人有这么难,绞尽脑汁也想不到一个万全之策,整夜为怎么杀了他受尽煎熬。而他——这个我要杀的人却活得好好的,我住在他楼下,每天晚上都可以听到他房间里传出悠扬的音乐,他喜欢美国乡村音乐,喜欢看米兰?昆德拉的书,喜欢喝点威士忌,喜欢站在窗边望着沉沉黑夜静思,喜欢在灯光下心事重重地吐烟圈,喜欢在花园里散步,一颗一颗地数着脚下的露珠。每一滴露珠都是有来历的,是思念的人和被思念的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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